您当前所在位置:主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我市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

发布时间:2022-07-28|栏目:通知公告|浏览次数:111

近年来,随着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住房租金水平也在稳步提高,根据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实际情况,适当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可以减轻缴存职工租赁住房支付压力。此次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是按照“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精神,规范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助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的积极举措。

根据《连云港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实施办法》(连住公委〔2015〕2号)的规定,租住直管公房以及通过市场租赁等方式租用住房的,根据职工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人数确定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上限,提取上限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我市普通住房租金水平进行调整。现依据《2019年我市市区二季度住宅租赁月均价报告》公布我市市区住宅租赁月均价为16.78元/㎡.月、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根据职工家庭成员人数限定为:一人户60㎡、二人户90㎡、三人及以上户110㎡,按照提取上限为连云港市市区住房租金均价×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测算,此次确定的租房提取最高限额为一人户1007元/月、二人户1510元/月、三人及以上户1846元/月。调整后每月的提取上限一人户提高447元、二人户提高530元、三人及以上户提高726元。

根据《连云港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实施办法》(连住公委〔2015〕2号)“职工及配偶每次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申请提取时前12个月的实际支付房租及相应限额”的规定,以职工家庭以三人及以上户为例,如果职工家庭上一次办理租房提取的时间是2018年7月,则本次来办理租房提取的时间是2019年8月,可提取额度为1846元×12个月=22152元,较未调整前提高了的8712元,更好地满足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求。


你觉得这篇文章怎么样?

0 0
标签:全部
网友评论

管理员

该内容暂无评论

江苏省连云港市网友
Copyright © 2010-2019 连云港金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电话:0518 81161897 地址: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7号1004.1005室 备案号:苏ICP备2021026368号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三众科技 苏公网安备32070502011058号